黑龙江省是全国粮食主产区,而化肥产品质量对保证粮食稳产增产、促进农民增收意义重大。一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化肥产品质量,持续加大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保证了化肥产品质量稳定。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化肥生产季即将到来的实际印发通知,抢前抓早部署开展新一轮的化肥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直指三个重点方向:
一是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掺混肥料、复合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列为重点整治产品。
二是将三年来国家或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被投诉举报存在质量违法问题的企业、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列为重点整治企业。
三是将化肥生产企业较多的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绥化市列为重点整治地区。
突出全要素检查
一是在生产环节突出化肥生产领域,部署了“企业获证条件、包装标识标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委托加工、虚假宣传以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七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二是在经销环节突出化肥流通领域,部署了“非法经营、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等五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覆盖了化肥产品质量常见问题的全部检查要素
一是强调将政策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化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真能力和打假维权意识。
二是强调对违法行为惩戒到位。及时受理化肥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除了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还将违法企业处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强调跟踪整治效果。省局随时调度指挥工作进度,分阶段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化肥产品质量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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