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在合肥签署了《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双方秉持“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的合作理念,强化风险监测合作,通报商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情况,制定年度风险监测计划,加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和监管信息互换;深化质量监管合作,提供执法协助和执法便利,重点在打击假冒伪劣、促进新兴业态、严密监管高风险商品等领域加强执法衔接,持续推进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最大限度压缩质量违法企业生存空间,守住全省区域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合力培育优质企业,加强在政府质量奖、“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海关认证企业等方面合作,充分利用“四送一服”等平台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培育,引导优质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品牌建设;加强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合作,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双方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举行年度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开展合作交流,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联合发布合作成果。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韩永生表示,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是推进我省质量安全共治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促进部门间沟通协调与深入合作,有助于全面提升我省产(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守牢我省产(商)品的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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