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8月19日讯(通讯员 文卓)近日,长沙县财政出资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签订协议,为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16000余家餐饮单位统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风险防控机制和社会管理功能。
此次保险8月13日生效,参保期为一年。在保险期间、保险区域内,被保险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非因被保险人故意违法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可由受害人或其他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旨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全面推进食品放心消费创建,形成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单位企业、保险机构、社会公众多方积极参与、互动共赢的良好工作格局。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