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落实发证责任,2021年7月20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对在本市发证的5家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机构进行集体约谈。
在听取各机构电动自行车企业认证实施及获证后监督情况后,市局认证处通报了我市当前道路交通整治、电动自行车监管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机构必须提高认识,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发证责任、产品质量连带责任,增强社会责任。二是强化证后监督。突出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领域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认证要求,增强监督实效性。督促生产厂家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切实将认证要求贯彻到销售末端,防范非法拼改装问题。三是加强情况报告。迅速组织证后监督并报告情况,对日常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的企业,加强监督频次,开展飞行检查。约谈会进一步增强认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效果良好。下一步,市局进一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领域认证活动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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