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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计量院、省计量中心、省计量院廊坊分院,各专业计量站、其他有关单位:
《道路运输危险品液体罐车容量校准规范》等11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见附件)已通过专家组审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0月3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若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反馈。
附件:批准发布的河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名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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