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泽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督管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我局决定委托山西泽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随机抽取的部分企业2023年度年报及其他公示信息进行审计(名单附后)。被委托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审计从业相关廉政和审计纪律,不得向被审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按照《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委托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请各有关企业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元芳芳;电话:0351-7680262
曹占其;电话:0351-7680281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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