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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现将阿克苏地区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权限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自2024年9月1日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A、G1、G2、G3、R1、R2、R3、P、T、Q1、Q2、S1、S2、Y1、Y2、N1、N2、F、焊接)的换证、补领由阿克苏地区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审批发证;首次取证继续由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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