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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广东严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出厂销售

发布时间:2024-03-31 06:07:56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新网广州3月15日电 (记者 许青青)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5日消息,该局14日召开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行政指导会,要求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内部清查,落实新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严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出厂销售。

  会议指出,广东是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大省,要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沉重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排查监测和监督管理,将安全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全国统一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将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42295—2022中的防火性能、互认协同充电、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作为重点检验项目,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加强3C认证监管,依法打击质量、认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内部清查,落实好新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严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出厂销售,严禁预留非法改装接口;销售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并按新标准要求做好产品的进货验收、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的下架等工作;电商平台要对未执行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车载充电器型),一律作下架处理;3C认证机构要依照新的认证要求做好认证检查、服务和跟踪。

  会议还对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新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宣贯解读,并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生产、销售主体如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强制性认证证书转版等技术性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辅导、答疑。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mtgz/content/post_4398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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