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验证全区食品检验机构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验检测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相关食品检验机构开展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为“乳粉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涉及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4个检测项目,由全区具备相关项目检验检测能力并通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初测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补测,累计考核机构17家,结果合格的16家(含补测),不合格的1家,因设备故障原因未参加的1家。
二、结果评价
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寄发《能力验证结果通知书》。
三、结果公布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布本次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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