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湖南省韶山市市场监管局透露:该局近期快速办结11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目前已过诉讼期限并执行到位。 据介绍,这些案件自立案到全部结案历时53天,远低于法定3个月的办结期限标准。其中,韶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释法明理,积极居中调停,是案件顺利办结的关键。 今年8月,韶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家外地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处理请求。该公司认为韶山市高新区某企业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侵犯了该公司的11项专利权。这是2019年9月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划转以来,韶山市市场监管局首次接到专利侵权处理请求。 在决定对11件案件同日立案并合并调查审理后,办案人员就涉嫌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寻求技术支持,请求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现场指导收集证据。在对涉案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时,办案人员邀请园区工作人员陪同,共同对企业进行法规宣传。办案人员通过释法明理,纠正企业对“使用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的错误认识,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在行政处理阶段,办案人员居中调停,上述外地公司对经现场比对侵权证据不足的8件案件主动申请撤案,大大节约了行政资源。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3件案件,该局经过合议组合议,参考专家意见作出行政裁决,其中构成侵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件,不构成侵权驳回请求1件。 在行政裁决通知书送达生效后,企业立即将侵权设备退回厂家。案结事了,外地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刘学辉 黄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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