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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羊奶口感要求退款遭拒 部门介入全额退款

发布时间:2023-05-21 0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近日,普陀某乳业公司推销人员上门向刘女士介绍,称羊奶是一种营养价值比较丰富的奶品,除了蛋白质、氨基酸以外,还含有丰富的矿物质。适合正在发育的孩子,摄入体内之后,可以有效促进身体发育,还能增强人体免疫力。爱孙心切的刘女士二话不说给孙子订购了一年的羊奶,共付款2200元。然而事与愿违,当乳业公司配送羊奶后,刘女士发现孙子不适应羊奶的口味,拒绝食用。刘女士无奈之下只能向乳业公司提出退款申请,但是遭商家拒绝。于是,刘女士致电普陀消保委,希望部门出面协商解决。

  

  经普陀消保委调查核实,刘女士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约,属于违约行为。但商家在推销羊奶营养价值的同时,并未向消费者作出口感、禁忌之类的有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商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最后,经普陀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2200元,刘女士表示满意。

  

  普陀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应保持理性态度,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更多关注商品和服务本身,以质量、品质和实用为先,不要被商家宣传营销上制造的消费噱头所迷惑,谨慎办理消费卡,避免落入“消费刺客”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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