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近日,消费者陈先生来电进行投诉,称其于2022年7月8日晚上于G60沪昆高速公路旁衢州服务区中国石化加油站进行加油,通过4号加油口加了64.57升的92号汽油,但他发现油箱总容量是63升,陈先生认为该加油机计量失准,并向消保委寻求帮助,希望能进行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处理过程与结果】
接到投诉后,2022年7月15日上午,消保委工作人员、标准计量科会同检验检测研究院检定人员奔赴G60沪昆高速公路旁衢州服务区中国石化加油站,对被投诉加油站的加油枪开展现场检查、检定。经现场核查,被投诉加油站的4号加油枪铅封密封完整无破损,“检定合格标志”仍在有限检定周期内。检定人员打开被投诉燃油加油机上盖,进一步查看内部结构,包括计控主板、显示控制板、编码器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随后,检定人员现场对被投诉加油枪进行计量检定,确认该加油机计量误差为-1.3‰,根据《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JJG443-2015)规定,该误差在国家规定的±3.0‰的范围内,被投诉加油站的4号加油机不存在加油失准情况。调解人员继续开展调查,经查验,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容量的95%,这是因为考虑到热胀冷缩的特性保护行车安全,必须留有一定的空间。经调解人员对陈先生告知检查结果,按照法律法规耐心解释“超容”加油的原因,陈先生对此答复无异议,表示理解,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评析】
本次纠纷的原因是车主在加油时容易走进误区,主要原因是混淆了油箱的额定容量与实际容量或者由于温度等原因导致计量误差等,而不是加油站的作弊行为或者加油机质量问题。龙游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油价虽贵,但切勿走入加油“误区”,当然,如果车主在加油过程中对加油计量有疑问,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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