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宁波今夏超长续航版高温天,空调必然成了家里第一救命神器,可家住镇海的陈先生家的空调却在这时候“罢工”了,商家前后修了几次也没修好,这可让陈先生一家受了不少罪。无奈之下,陈先生心急火燎的来到镇海消保委投诉,希望赶紧解决了这起纠纷,好让自己和家人早日吹上空调。
经了解,陈先生于去年5月20日在镇海一大卖场购买了四台某品牌的空调,保修期为六年。今年7月12日开始,其中一台客厅空调出现不制冷故障,经其联系售后,售后服务商分别于7月13日、7月17日两次上门维修,先后更换了氟利昂和压缩机,然而空调故障仍未排除。7月20日预约的售后维修商未上门,却把结单信息发给他。这么热的天,他来回多次找卖场协商,也未解决问题,为此他甚为不满。调解员一边耐心安抚陈先生的情绪,及时受理登记;一边立即和卖场取得联系,经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卖场同意为陈先生申请退货退款。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陈先生次日再次来电,称商家又要求他退还购买空调时赠送的电风扇,或者将电风扇折价抵扣退款,如此以来,他也要求商家赔偿维修时被砸坏的百叶窗以及自己的误工费。《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因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依法承担退货或者退款责任时,不得要求消费者退还赠品,不得将赠品、免费服务折价抵扣退款”,调解员再次联系商家,最终商家承诺退还全部费用。陈先生表示满意,并对消保委解决纠纷的高效服务表示特别感谢。
最近高温热浪还在持续,各大卖场空调也卖爆了。消保委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请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商家资质,保留好发票、购物凭据、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售后遇到问题,注意拍照或视频记录相关证据,保留好维修记录。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和商家沟通,还可以拨打12345或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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